《“十四五”文化发展规划》指出:“必须加快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,更好地以先进适用技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重塑文化生产传播方式,抢占文化创新发展的制高点。”文化和科技的创新深度融合,被赋予更重大的时代使命。
在中国文艺舞台上,无论是当今前沿的沉浸式演艺、行走式戏剧、实景演出,还是经典的戏曲、话剧、歌剧表演,其创作、生产、呈现等环节本质上还是传统的制作流程,都属于“镜框式舞台”产品。而数字表演是冲破传统壁垒的有效方式,它将打破“镜框式舞台”三维空间的限制,打破戏剧“三一律”单一时间、单一空间、单一人物的设置,通过多重复杂的人物故事、人物情感、人物环境,带给观众更强烈的情感共鸣。
数字表演将传统表演要素(演员、舞美、灯光、服装等)数字化,将传统生产流程(创意、编排、呈现、运营等)智能化,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、以深化高新技术应用为主要特征,全新创制数字表演的原生作品,实现每一名观众都是创作者与表演者,时间和空间可以随时转换、重构和跳跃,每一场演出都在进行智能化迭代。
数字表演可以有力促进我国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,极大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助力中国的文化、思想、美学等辐射全球。为此,建议组建“数字表演创演基地”,集合国家艺术院团、理工类院校、艺术人文类院校及相关企业,并由艺术、技术、工程等领域顶尖人才共同组成复合型攻关团队,探索文化智能生产消费全流程模式。“数字表演创演基地”将根据完整试验性成果及原生作品的全程记录,提炼一套理论体系、确立一项生产标准、固定一个开发流程,以此交叉支撑智慧城市、社会治理、应急管理等相关领域,引领数字表演新生态,让中华优秀文化传播到全球各地。